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凡户籍在我市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下简称《计生服务证》)。
一、新婚夫妇办理《计生服务证》的,需带备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女方小一寸免冠彩照和夫妻双人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各三张到女方户籍地镇(街)计生办领取《计生服务证》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经村(居)委、镇(街)计生办加具意见后办领《计生服务证》。
二、已生育一、二孩的育龄妇女办理《计生服务证》的,需带备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准生证)、出生证、上环证(查环查孕证)或结扎证、《计生管理证》红证或绿证、女方小一寸免冠彩照和夫妻双人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各三张到女方户籍地计生办领取《计生服务证》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经村)(居)委、镇(街)计生办加具意见后办领《计生服务证》。
三、属非婚生育一孩、计划外生育二孩及多孩的育龄妇女办理《计生服务证》的,需带备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准生证)、出生证、上环证或结扎证、社会抚养费收据原件、《计生管理证》红证或绿证、女方小一寸免冠彩照和夫妻双人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各三张到女方户籍地镇(街)计生办领取《计生服务证》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经村)(居)委、镇(街)计生办加具意见后办领《计生服务证》。
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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